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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外情所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吗

 2019-09-20     已有200人浏览

张某与周某结婚多年,育有一子张小庆。后张某因生意扩大,长年累月在外,夫妻聚少离多,感情日益淡漠。后张某在外与冯某建立了情人关系,并生下了一个女儿,该女孩由冯某独自抚养。后张某因病不幸去世,冯某找到张某的妻子周某,认为其女儿系张某的亲生女儿有权继承张某的财产,而周某认为该女孩非张某与冯某的婚生子女,不应该享有张某财产的继承权。

那么,张某与冯某婚外情所生的子女是否享有张某财产的继承权呢?


我国《继承法》有规定,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,“子女”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。张某在与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冯某发生婚外情,他们没有结婚登记,那么他们发生婚外情所生育的子女即属于法律上的非婚生子女,故该子女依法享有张某财产的继承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