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家纺产品
2018-10-15 已有140人浏览
去年5月,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南通宝居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的举报,发现市内三家超市销售冒用“南通宝居富”厂名厂址的家纺产品。经查,产品的供应商是大连某商贸有限公司,其从西岗区双兴综合批发市场和江苏南通家纺批发市场购进枕头、腰靠、床盖、床品四件套等家纺产品,利用自有的打码机打出印有“制造商:南通宝居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。厂址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”字样的标签粘贴到商品上在超市销售。执法人员没收了全部假冒产品和违法所得,并对该商贸公司罚款1万元。- 上一篇: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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